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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研与教材科  发布日期:2024-05-17 查看:196 次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根据《西安翻译学院教材出版资助管理办法》文件,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教材应以《“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为指导,体现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突出学校特色和教学急需,鼓励建设内容新颖、实用性强的教材。
2.申报立项的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应是当前正在使用的本科、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须适用于我校人才培养需要,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外文翻译教材。
3.支持有条件的教师围绕数字化教学手段,依托技术平台建设数字教材。
4.为贯彻和落实教育部、中宣部有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的要求,凡涉及“马工程”课程的自编教材,学校不予立项。最新版已出版“马工程”教材目录见附件1。
5.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前(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但由于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内容不符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各类教材,且修订内容不得少于原教材内容的50%。
新编教材:首次申请公开出版的教材。
二、申报程序
1.立项条件、立项程序、评选办法和项目管理等严格按照《西安翻译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教材凡编必审,实行分类审核,教材审核包括内容、人员和意识形态审核三部分,专家组和院系党委具体进行审核工作。
3.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3日,逾期不予办理。
三、资助办法
经学校立项后,给予每种教材一定的经费资助,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学校资助基础上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西安翻译学院教材出版资助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材料提交
1.立项申报书(附件2)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
2.新编教材须提交初稿(全部章节书稿),编写大纲等;修订教材需同时提供前版教材和初稿或样章等。
3.项目负责人及参编人员政审材料。
4.稳定使用两学期(两轮)以上的书稿或讲义的使用效果评价(3份)。
5.其他支撑材料。
五、其他说明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5月17日-5月23日为系统开放时间),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超星系统,(https://v2474.kypt.chaoxing.com/),使用学习通账号登录,点击右上角“工作台”报名,选择右侧栏目“项目申报”,开始报名,各学院审核部门意见处需加教学副院长签名及盖公章扫描PDF上传,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5月23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1-4项)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1份及电子版交各学院综合办,各综合办收齐后统一报送至1号综合楼一楼教务处教研与教材科。
联系人:赵 震
电话:85891128
附件:
1.已出版马工程教材目录
2.西安翻译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3.2024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17日